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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新增长点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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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新增长点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黑商发〔2017〕276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新增长点行动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17年7月28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中观层面新增长领域挖掘与培育工作要求,发挥黑龙江绿色农业产业优势,深入挖掘农村电子商务新增长领域,激发农业和农村经济内生动力,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取得较快进展。截至2016年末,全省自建了146个电商平台,其中农产品电商平台93个,占平台总数的63.7%,在统计的5大类交易平台中位列第一。2016年93个农产品电商平台实现网络交易额111.7亿元,网络零售额40.5亿元。年度交易额超亿元的农产品电商平台8个,其中超10亿元平台4个。黑龙江大米网累计实现交易量3.4万吨,交易额突破2.1亿元。北大荒购物网、北大荒粮油拍卖网、大农网等垦区电商平台开展水稻、玉米、大豆等大宗原粮交易和农副产品、农资等网上交易,上述3个平台今年一季度共计实现大宗交易额2.29亿元、网络零售额49.5万元。省供销社下属企业建设的惠丰通村网开通农资供应、农品购销、农村金融等8个专业服务平台,累计实现交易额170.23亿元。省邮政公司组建的易利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龙邮农品网上线农产品2000多种,建设地方特色馆29个,实现网络零售额300万元。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省已有26个县(市)被国家确定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共获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财政专项扶持资金4.65亿元。县级财政提供配套资金5157.13万元,带动企业投资3.73亿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19个、县级仓储物流中心22个、镇级服务站160个、村级服务点1485个。2016年前3批21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共实现农产品网络销售额16.4亿元、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2622万元。

(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省供销社在双城、五常等67个市县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社4173个。省邮政公司建设“邮掌柜”站点,与省交通运输厅合作建设“交邮”站点,截至今年5月末,在全省范围内改造自有网点44个,建成邮掌柜站点10266个、交邮合作站点212个。哈尔滨易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布局县域服务网络,建立32个县级运营中心和5009个村级服务站,将物流等服务从县城拓展到村级服务站。阿里村淘在全省设立服务站点213个,京东、苏宁也纷纷在我省农村设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四)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步伐不断加快。我省在第三方平台开设各类网络零售店铺近4万家,其中农产品网店数量占全省网店总数的30%以上。我省在淘宝、京东、1号店、苏宁等国内主要电商平台开设各类农产品地方特色馆33个。各类农民合作社开始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纷纷触网上线转型。黑龙江大米网将在年底完成15个市(地、局)地方馆、65个县(市)在线商城进入工作,已有4个市(地)、20个县(市)的电商分平台进入黑龙江大米网地方馆和在线商城。

(五)培育了一批优秀农产品电商品牌。通过发展电子商务,一大批“养在深闺人不识”的农产品,借助网络快速树立了品牌形象,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黑龙江省龙蛙粮油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国大米网等电商合作,将“龙蛙”牌大米打造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远销全国20多个省(市、区)。勃利县将特色产品整合包装为“东北老勃”和“勃物馆”两大品牌,推向线上市场。龙江鑫润粮食有限公司通过微店等方式,整合龙江县小米、杂粮品牌,推出“梦在龙江”绿色食品电商品牌。明水县申请了“明水小米”“明水黑豆”两个地标产品,注册了“明绿康源”“淘缘明”“小明哥”等县域公共品牌。省邮政公司注册“邮选”邮政助农产品统一品牌。

(六)全渠道营销成为农村电商发展主流。省农委推动“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探索众筹等新型营销模式,实现众筹收入30多亿元。微店、微商城成为农村电商新的销售渠道,宁安市石板水稻专业合作社利用微信平台销售“石板源”石板大米,集贤臻美农公司建设移动端分销微商城“集贤龙品汇”销售农特产品和俄罗斯进口食品,取得较好效果  

(七)电商精准扶贫取得积极进展。20个国贫县、8个省贫县建设电子商务平台8个。在15个国贫县、1个省贫县开展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扶持资金2.8亿元。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带动就业19862人,其中农村青年8211人、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5812人、留守妇女2561人、残疾人221人、贫困人口(含建档立卡贫困户)3067人,帮助近11000多名贫困群众开办网店创业。省邮政公司与省扶贫办合作建设邮乐购精准扶贫站,截止今年5月末建成精准扶贫站点42处,覆盖全省28个贫困县。

二、预期目标

力争到2017年末,全省农产品网络交易额达到150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50亿元;自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超过100个,每个市地成功打造一个区域性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在淘宝、京东、1号店、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和黑龙江大米网设立的地方特色馆数量超过50个。

力争到2020年末,全省农产品网络交易额达到500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50亿元;各市地建设的区域性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得到广泛应用,黑龙江大米网、北大荒购物网、销售宝、龙邮农品网等电子商务平台成为国内知名平台;在淘宝、京东、1号店、苏宁等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地方馆超过100家,黑龙江大米网实现市县地方特色馆全覆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贫困县全覆盖,省级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县(市、区、局)达到30个。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重点打造一批本省的区域性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支持黑龙江大米网、北大荒购物网、惠丰通村网、37秒易淘网、龙邮农品网等本省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本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建设,提供网店开设、市场推广、代理运营、仓储物流、品牌培育、品质控制、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专业化服务。引进一批国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企业在我省注册,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不断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大宗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应用龙头企业。引导农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运用微营销、移动电子商务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利用知名涉农商品信息平台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农业经纪人、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个体经营户等运用电子商务创业。推动各市县在淘宝、京东、1号店、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设农产品地方特色馆,开展全渠道营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三)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指导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用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并引导各县(市)制定配套政策,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邮政等物流配送资源,提高农村电商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打通龙江电商物流最初和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培育本省优势农产品电商平台品牌。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打造一批优势农产品电商平台品牌。把黑龙江地域公共品牌建设与企业市场品牌打造相结合,从产品标准化建设、安全体系建设、质量体系建设和追溯体系建设入手,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发挥我省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林下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和龙江特色的农林产品电商品牌,提高龙江农产品电商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五)健全完善农村电商服务网络。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县级仓储物流中心、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网络,建立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邮掌柜”站点、交邮合作站点建设。支持哈尔滨易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农村电商企业加快拓展县域服务网络,设立县级运营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加强与京东、阿里巴巴、网易、苏宁等知名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参与我省农村电商服务网络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六)创新农村电商物流配送模式。推动各县市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整合区域内的邮政、物流、电商、传统商贸企业的物流配送资源,实现网络、设施和信息的共享衔接。支持物流快递公司合作组建物流配送中心,通过集中统一分发等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推广客运带件到村等物流方式,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引导农村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创新思路,采用竞争性竞价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各地利用村邮站、交邮合作站点等邮政、交通资源,开展农村电商物流配送。推动农产品企业在运用大数据分析国内主销区基础上,在主销区设立仓储中心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委、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各市(地)政府(行署))

(七)发展壮大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动各市(地)政府将闲置类非办公资产优先无偿用于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农村电商企业创造有利发展条件。推动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完善软硬件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和孵化能力,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应用企业入驻,拓展电商产业链条,形成集聚效应,带动周边区域农村电商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各市(地)政府(行署))

(八)创新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市(地)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金。引导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工具创新解决初创型农产品电商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支持商业银行、具有物流质押监管能力的融资担保机构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力度,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省农委、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各市(地)政府(行署))

(九)提高电商精准扶贫水平。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道路、互联网、电力、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电商发展基本条件。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电商扶贫村级站点建设,重点打造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形成“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的网店带贫模式。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面向贫困地区开展电子商务服务,引导省内电子商务平台开辟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版块,建立与贫困地区合作社、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采直供关系,带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在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电子商务扶贫全覆盖,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运用电商创业就业。(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和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指导。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黑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推动各县(市)建设并完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对我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支持。加大对现有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出台政策,在行政审批用地、园区建设、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注重人才培训。加大电子商务专项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电商产业园区、电商孵化器作用,推动建立电商人才实训基地,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依托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本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专家,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层次的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的培训。面向市(县、区)主管领导和商务部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面向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电商创业者开展巡回培训。注重吸引外来人才,支持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降低农村电商人才就业门槛。

(四)开展示范引领。加大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申创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省级电子应用示范县(市、区、局)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应用示范县(市、区、局)和示范企业,形成以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支撑,以综合实力较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为龙头,以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为基础的龙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技术、人才、资金、物流等要素汇聚,形成配套齐备、链条完整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示范引领农村电商发展。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梳理我省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利用电商拓展销售渠道、农村创业者利用电子商务创业等方面典型案例,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予以大力宣传。利用各种电商展会宣传推广我省优势农产品电商平台和农业电商企业,提升农产品电商品牌的知名度,让“诚信龙江、绿色电商”叫响全国。